根据省人社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现将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含)至1994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省公路路政管理局面向历年军队转业干部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含)至1994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2年上半年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省人社厅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和招聘公告,汇总和审核招聘计划,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公示拟聘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等。
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负责为网络报名提供技术支持,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负责试卷印制、保管和评卷工作。
省交通厅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面试、考核等工作。